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居住权的规定如下:
1、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占有和使用他人的房屋,以满足居住需要;
2、设立居住权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3、居住权免费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登记时设立居住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