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目前,没有政策限制被地方特殊计划录取的学生就业,但国家地区引导和鼓励特长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教育部对农村专项计划考生就业没有限制。特困生专项计划毕业后回贫困区县就业、创业、服务的,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等优惠政策。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最低档案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照该批次招生学校的最低档案控制分数线执行。
法律依据:
《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国家级专项规划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以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由国务院审批或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