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找到你的服役档案,安置了的退伍军人,其退伍证在单位,没安置的在当地县(区)武装部。
二、依据你的服役档案,武装部会给你出具证明信(介绍信)。
三、带证明信(介绍信)和身份证,回原部队到军务部门补办退伍证即可。如果退伍军人需要证明自己的退伍身份,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介绍信到退伍档案保存地查调档案,如确有记录,可依据退伍档案出具退伍书面证明。
【法律依据】
《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暂行规定》第六条,《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卡片》一式两份,县(市)人民武装部保存一份,由县(市)人民武装部转退伍军人所在单位保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