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一般由原告方写好,亲自或委托他人递交有管辖人民法院。有的法院还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
向法院起诉,要求先写好起诉状,收集好相关证明材料,向被告或其他有管辖的法院提交,并按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