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差别?

2024-08-31 09:55:56

律师解答:

二者有区别,也相互联系,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但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一定生效。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经由要约、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合同关系,表明合同订立过程的完结。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并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