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后,注销企业的公章签订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2条和188条规定,公司经营困难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时,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经股东会或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分析
利用注销企业公章签拆迁协议不合法,企业注销后就不在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注销后需到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因此用注销企业的公章签订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拓展延伸
企业公章签署拆迁协议的法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企业公章签署拆迁协议涉及到一系列法律要求和注意事项。首先,企业应确保拆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包括协议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经过必要的程序审批。其次,企业在签署协议前应仔细审查协议条款,特别是关于补偿、安置、迁建等方面的内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此外,企业应注意保护好企业公章的安全,避免被盗用或滥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同时,建议企业在签署拆迁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规性和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权益。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结论是利用注销企业公章签订的拆迁协议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在注销后丧失了法人资格,拆迁协议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和审批,并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企业应在签署协议前仔细审查条款,保护自身权益,同时保护好企业公章的安全。建议企业在签署拆迁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规性和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