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定价过于高于市场价的,属于不正当价格的,可以举报,让政府责令其改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六条商品价格和业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第七条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
第八条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第十八条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1)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的价格;
(2)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的价格;
(3)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4)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5)重要的公益性业务价格。
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