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按照实际损失、违法所得、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的顺序确认赔偿数额即可2、但权利人主动提出选择前述一种方式计算的,应当以权利人的选择为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