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拆迁的安置房算不算共同财产?

2024-08-31 09:52:06

法律分析:1.如果拆迁安置房在婚前由夫妻一方名义购买,登记于出资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双方也不能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的,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并由其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2.被拆迁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的,婚后的拆迁安置房属于一方所有。

3.被拆迁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后的安置房仍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