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加盟费没开能退。被加盟的公司主要是依赖其形成的品牌效应、经营技术等无形资产而获得加盟人的结盟费,而由于这种资产的无形化,难以在短时间内认知,所以加盟人需要一定的考察时间,正因为如此,法律规定了加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就是说在这类合同中加盟人是有权解除合同的。
一、加盟商可以使用对方商标吗
加盟商是可以使用对方商标的,但是对方一定要有商标,并且能够进行加盟的情况才能够进行使用。商标具有唯一性和独占性,商标不注册,企业就没有商标的专用权。
商标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国际市场上著名的商标,往往在许多国家注册。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
二、加盟店得材料太贵了怎样解除合同
加盟店的材料费太贵了,加盟商可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即如果出现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加盟商可以不通知对方直接解除合同。或者是按照约定解除合同,具体是指加盟商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在特殊的情形下,依法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只要满足解除条件,加盟商即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三、加盟店怎样解除合同要怎样办
加盟店解除合同的方式:
1、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即如果出现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加盟商可以不通知对方直接解除合同;
2、可以按照约定解除合同。具体指的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在特定的情形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只要满足解除条件,当事人即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