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个人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2024-08-31 09:51:10

个人与个人,不能形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一、劳动合同有哪些作用

劳动合同有以下作用: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

二、如何辨别用人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

根据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均可以成为合法的用工主体。认清用人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以及判断用人单位属于何种性质的主体,这是劳动者参与招聘活动的第一步。随着我国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后,工商部门加强了企业信息的公示,目前,个人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进行查询,并获得相关信息。

三、哪些单位用工要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包含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法律另有规定,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