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看手机当然不违法,但儿童长时间的看手机会身体造成损害且手机里的内容也不利于儿童的心理健康,儿童的监护人应该为了儿童的健康发展,尽量不要给儿童玩手机。
一、遗弃孩子是不是犯法
遗弃儿童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实际情况,不能一刀切,一概而论。具体如下:
1、对年幼或者患病儿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有扶养义务的,构成遗弃罪。但是,如果只是为了教育而恐吓这些孩子,采取饥饿的方式,就不能认为是拒绝抚养,也不是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该认定为犯罪;
2、以不养育儿童为目的,将儿童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视为遗弃罪;
3、如果儿童被遗弃在荒芜的地方,或者普通人无法救援和发现的郊区,导致儿童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重伤,则不应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属于犯罪吗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是属于一种犯罪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收买行为根据具体的情况不一样,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处罚力度也有所不同。如果在收买后只是与儿童生活在一起,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如果在收买后对儿童的身体造成相关的损害,会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三、幼师什么行为算虐童
虐待儿童的情形一般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四种类型。
1、身体虐待: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而导致其死亡、外型损毁、身体功能损害或丧失,或是让儿童处于可能发生上述伤害的情境中。此外,也包含过度及不符合年龄、不适合情境的管教或惩罚;
2、精神虐待:包括辱骂、恐吓、威胁、藐视、排斥儿童,或是持续对子女有不合情理的差别待遇;对儿童的福祉漠不关心,而导致或可能导致其身体发育、智能、情绪、心理行为及社会…等各方面发展产生明显的伤害;
3、性虐待:指成人以儿童为性的刺激对象,而发生任何与儿童性的接触。也包含加害者年龄在18岁以下,但其年龄长于受害者或对于受害者居于控制或强势的地位;
4、疏忽:因无知、无意或有意不加注意,而忽视儿童的基本需求,以致照顾不当,使儿童的身心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