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统一规范的购房合同
有些开发者在制定房屋买卖合同时没有根据统一规范来制定,不是统一规范的购房合同对购房者来说可能存在一些风险,因此购房者在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要特别注意,要看是否采用的是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合同应当选择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不要采用开发商自行拟定的合同。
2、注意空白条款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可能会发现,有些购房合同上存在有一些空白条款或者空白页,开发商会告知购房者这个合同是统一版本的,因为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这样空白的地方开发商就有可能在上面做手脚。因此购房者千万要注意,对于购房合同上的空白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主要特殊注明的,如果确实没有特殊说明的空白地方可以划一道斜线表示空白地方已无内容。
3、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在买房过程中,购房者千万要小心,不管是卖家还是购房者自己,都有可能存在违约的情况,无论买卖双方谁违约,对方都要承担巨大的损失,特别是买方。因此购房者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必须注意双方当事人违约的责任,不要让合同削弱他们对违约的责任。
一、购房合同备案需要多长时间
开发商在合同签约后持合同、购房资格核查材料到交易中心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交易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备案,在合同上加盖备案章。备案信息将在备案24小时后发布于各个城市房地产信息网,购房人可以凭合同备案号、身份证号网上验证备案结果和内容,备案信息只对个人公开。
由于开发商向中心送来的时间不固定,办理日期也各不同。开发商为了提高效率,不会逐户的办理,而会采取分批办理的形式,因此办理时间会有延后。根据房产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发商不得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源对外销售,对于网签合同逾期未备案的,将恢复为原可售状态。对于未能严格执行规定的开发企业,将责令整改,或暂停网上签约资格并将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意义
商品房的预购人向售房单位预购商品房签订了《预售合同》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登记机构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备案的意义在于:
(一)房产登记机构可以审核售房单位的预售行为是否合法,当然这个合法性的审核仅针对登记机构应当审核的内容而不是包含一切的。如:预售许可内容、预售房的限制情况,排除重复登记的状况等,起到了保护预购人的作用。
(二)当预购人与售房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如:对合同的真实性有异议时,往往以登记机构存档的合同文本为准,起到了登记备案鉴证的作用。
(三)当售房单位因其他债务一起在建工程查封时经登记备案的预购人可以对抗第三人,可避免被查封拍卖的事,起到了保护预购人和售房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作用。
(四)预购人要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先经合同登记,否则办公证、办抵押登记等都不能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