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办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公证的额,需要由委托人本人到场办理,否则是无法办理公证的。不属于上述关系的公证可以由受委托人代为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