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县管校聘实质上与编制无关。实行县管校聘的地区,所有在编教师都统一归教育局管理,学校仅有使用在编教师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七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第三十一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分析:县管校聘实质上与编制无关。实行县管校聘的地区,所有在编教师都统一归教育局管理,学校仅有使用在编教师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七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第三十一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