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不一定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来订立合同。只要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就是有效的。
一、合同成立条件和范围具体有哪些
1、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口头协议的入股是否有效
口头协议的入股有效。
如果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以及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即使是口头协议,也同样是有效的。当事人做出的民事行为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口头协议也可受法律保护。但是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协议,因为当事人不得口头签订。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可以认为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
三、口头签订的约定以后算不算合同?
口头约定能够成为合同。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合同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该合同有效。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