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房屋来源。若为婚姻期间收入、经营收益、继承或赠与等财产所得,则为共同财产。若为婚前财产或人身赔偿所得,则不算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法律分析
婚后搬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方式之一,具体如下:
1.若该房屋拆迁之前,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财产所得,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若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人身赔偿所得,则不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该内容由信金国律师和家和律云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