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有权出租土地嘛?

2024-08-31 09:45:02

村民小组有权出租土地,可以依法发包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同时要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发包耕地的,只能向本村村民发包,不得向村外人员发包;

2、发包荒山等五荒地的,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向任何人发包,但需要提前经本村村民会议通过,并报乡镇政府批准。另外,本村村民享有优先承包权;

3、已经发包的土地,只能用于农业项目,不能做非农业建设。

土地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

1、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看出租人是否对土地具有处分的权利;

2、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仔细查看可租期限;

3、土地信息。列明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

4、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须注意,出租人是否拥有该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转租,认真审核出租人土地使用权证照,仔细查看可租期限,认真审查出租人自信,重点关注出租人是否将土地抵押,合同中应当明确出租人承担的各项义务,主要是出租人应当提供的基础条件等,争议管辖约定要注意,尽量避免仲裁;

5、出租人擅自中止合同应当赔偿损失。出租人擅自中止合同,应当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包括承租人已经投入开发的资金损失,在承租土地上建设厂房等物件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工人工资损失,产品废弃损失等。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出租人应当承担违约金;

6、合同争议约定仲裁管辖应注意。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