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电话联系学校教务处登记转学意向,学校同意后提供接收联系函和转学证明表。回原校盖章,学校同意转出并在证明表上盖章,学籍转出。到区、市教育局盖章,审核通过后手续基本完成。将盖章完备的证明表带回转入学校,学校将学籍转入。
法律分析
1、电话联系转入学校教务处,登记转学意向。学校同意接收后出具接收联系函,以及一式四份的转学证明表
2、持函回原校盖章,学校同意转出后在转学证明表上盖章,并将学籍转出
3、到区、市教育局盖章。审核通过后手续基本完成
4、将盖章完备的证明表带回转入学校。由学校将学籍转入。
拓展延伸
跨省转学的初中生需要注意哪些手续?
初中生跨省转学需要注意以下手续:首先,学生需要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获得学校同意。其次,家长需要办理转学手续,包括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户口迁移证明、学籍档案转寄申请等。接下来,家长需要联系目标学校,了解该校的录取政策和要求,并提交申请材料,如学生的个人信息、成绩单、奖励证书等。同时,家长还需办理新的居住证明和户口迁移手续,以便学生能够顺利入学。最后,一旦转学申请获得批准,家长需要及时通知原学校,并办理相关退学手续。需要注意的是,跨省转学手续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家长应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学校,确保办理手续的顺利进行。
结语
成功转学的关键在于熟悉并按照正确的手续进行操作。首先,与学校教务处联系并登记转学意向,取得转学证明表和接收联系函。然后,回到原校盖章并获得同意后,在转学证明表上盖章并办理学籍转出手续。接下来,前往区、市教育局进行审核并盖章,手续基本完成。最后,带着完备的证明表回到转入学校,由学校办理学籍转入手续。跨省转学涉及多个手续,家长需要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十四条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