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法院举证时,要提供证据的原件,所以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收取借条、借款合同等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一、如何判断借条是不是原件?
可以采取笔迹鉴定的方式来判断借条是不是原件,借条官司笔迹鉴定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二)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三)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四)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五)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二、借条和欠条哪个受法律保护
这两个借条和欠条都受法律保护,这一个是我们国家的一个法律的一个规定,它两个是有区别的。借条的债权债务的一个书面的一个凭证,就是个人或者单位,或者个人和单位之间的一个借款,这是一个借款行为,而欠条它一般指另一个法律关系,比如说买卖关系,然后我拿了他的货,但是他没有付钱给我,他打了一个欠条给到您,这一个就是欠条和借条的一个区别,在我们日常都会很常见碰到这一个两者的一个区别,但是这两者都是受到我们国家的一个法律的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