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三防,是指防台风、防暴雨、防洪水。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及实际需要采取相关设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第十三条山洪可能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的地区以及其他山洪多发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隐患进行全面调查,划定重点防治区,采取防治措施。城市、村镇和其他居民点以及工厂、矿山、铁路和公路干线的布局,应当避开山洪威胁;已经建在受山洪威胁的地方的,应当采取防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