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严禁八不准内容

2024-08-31 09:44:43

法律分析:

八严禁八不准即: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准违反中央和我市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大吃大喝或违规组织、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潜入地下的吃喝活动;严禁收送礼品礼金,不准以各种方式违规收送“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等;严禁违规发放节日福利,不准以各种名义利用工会和协会、商会、学会经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实物等;严禁私车公养、公车私用,不准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其他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严禁公款旅游,不准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准违规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借机敛财;严禁举办各类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及联欢活动,不准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