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但未生效,违约条款有效吗

2024-08-31 09:44:38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但违约金条款并不是结算和清算条款,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意思是有关报酬、费用等方面如何计算的问题。

同时,违约金条款也不是争议解决条款。争议解决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等。

无效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是先有约定,违反约定才会适用本条款追究违约责任,现在“约定”无效了,不存在违约的情形,那么自然也就不可能适用本条款。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只能要求造成合同无效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赔偿责任。

一、没有成立的合同有违约责任吗

合同没有成立一般不会有违约责任。因为未成立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连最基本的意思表示都没有达成一致的状态,当事人之间并没有产生任何实质的约定和约束。因此一般未成立的合同是不会存在违约责任的。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合同未生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未生效的法律后果如何首先需要了解未生效的原因。如果是未办理特定手续导致合同未生效,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是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如果是恶意阻碍附生效条件导致合同不生效,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