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行为人已经将被拐卖妇女收买,即行为人已经从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手中买得了妇女的,构成犯罪既遂。如果行为人意图收买被拐卖、绑架妇女,但实际“交易”没有成功,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并没有买到被拐卖妇女,不构成本罪成立要件,对行为人不宜以犯罪论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