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社保怎么要求经济补偿金

2024-08-31 09:39:55

一、未交社保怎么要求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要求赔偿的方式如下:

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2、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未足额缴纳社保对方不赔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可以先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解决;

2、未足额缴纳社保不能要求赔偿,当事人可以到社保局投诉。

三、社保补缴所需材料如下:

1、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2、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3、申请划拨的事实、理由及依据等。

总之,未足额缴纳社保,员工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或赔偿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若未足额缴纳社保对方不赔偿当事人可以先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