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私人的财产继承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储蓄、投资和财产继承,都是私人获取、支配财富的重要途径。《民法典》明确规定,只要是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就受法律保护,私人的财产继承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储蓄。这里的储蓄主要是指日常生活中所讲的存款储蓄,个人将货币存放到银行,一方面可以保障现金的安全,另一方面通过银行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可以增加财富。需要强调的是,只有合法的储蓄才受法律保护。所谓合法的储蓄,一是要求存款的来源合法,二是要求存款的机构是依法批准可以从事储蓄业务的机构。
二、投资。投资是指将现有的资金或者可用于消费的价值投入到未来可以获取更大价值的经济活动。私人可以通过购买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投资手段获取更高的资本收益,也可以将资金投入到企业中以扩大再生产或者获得资产收益。投资是个人财富增长的重要手段。因此,依法保护合法的投资及其收益是保护私人财产的重要内容,也是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需要强调的是,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投资行为以及以此获得投资收益不受法律保护。
三、财产继承权。继承权是指在自然人死亡后,根据遗嘱或者法律规定而承受死者遗留财产的权利。继承遗产也是私人获得财富的重要手段之一,尤其是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拥有的财富不断增加,个人对其合法的财产可以依法自由的支配,当然有权决定自己死后财产的归属,这是私人财产权的重要内容之一。私人所有的合法的不动产、动产以及金钱、投资收益等都可以作为遗产。除了上述的规定,私人的其他合法权益,如依照专利法保护私人的专利权,依照著作权法保护私人的著作权等,也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