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有特别规定:1.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2.一人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章程规定的出资额;3.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对法人(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公司除外)投资设立一人公司的数量,《公司法》并未限制;4.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公司不得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5.一人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6.一人公司的章程由股东制定;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公司股东行使职权作出有关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备置于公司;7.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上便是新《公司法》根据一人公司的特殊性对其设立和组织机构所作的特别规定,在承认了一人公司的法律主体资格的同时,也起到了规范一人公司运作和保护一人公司债权人的立法目的。
一、注册公司一个股东和多个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注册公司一个股东和多个股东的区别如下:
1、注册规定不同,一人公司注册资本需要一次到位,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且注册的该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一人公司不能证明个人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之外,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公司的注册资金最少为10万元人民币,多人公司最少为3万元人民币;
2、税收不同,个体是交个人所得税,有限公司的利润要交纳25%的企业所得税,个人分配利润时还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一般而言,个体税负小一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会计报告的编制不同,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际操作中,多人有限公司至少在工商年检中对此项没有强制规定。在发生债务纠纷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申报一人公司并非各个行业都可以。一人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含前置审批,例如餐饮娱乐、网吧、旅行社等行业就需要进行前置审批,这些行业就不能申报注册一人公司;
4、定义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