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必在当月同一天认证,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认证就行。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第二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法律分析:
不必在当月同一天认证,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认证就行。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第二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