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办理治安拘留流程:
1、调查: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等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决定: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3、执行: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解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解所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