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从重处罚有哪些?

2024-08-31 09:33:03

法律分析:8种从重处罚的醉驾:

1、造成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

3、在高速公路、城市高速公路上行驶;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

5、严重超载、超载或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变造的机动车牌照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7、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