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注: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过户费用;(1)契税;(2)营业税:(3)土地增值税;(4)所得税;(5)房屋交易手续费;(6)房屋产权登记费:(7)房屋评估费。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