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委托公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2024-08-31 09:32:37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①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②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股权证明书)。

2、受托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涉及处分股权的,应提供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根据章程规定为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处分(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会议决议。

4、委托涉及处分股权的,公证员还可能要求提供委托人的婚姻状况,已婚的另需配偶确认。

5、委托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一、股东的权利主要包括哪些

1、股东的权利

具体来说,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决策问题行使表决权;

(2)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权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

(4)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5)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请求权和提案权;

(6)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和复制权;

(7)公司会计账簿查阅权;

(8)公司增资或发行新股的优先认购权;

(9)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

(10)特殊情况下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的请求权;

(11)强制解散公司的权利: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用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2、股东的义务

公司股东的义务一般包括以下几项: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二、滥用股东权利的股东责任

具体规定:本次修订在总则部分(第20条)增加了一个很重要的旨在约束股东权滥用的条款。它包含三个层面的含义:

第一层含义(第一款),总括式规定,即"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利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第二层含义(第二款),目的在于保护公司或其他股东的规定,即"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层含义(第三款),目的在于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规定,即"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删除了"的责任")

但是这样的规定似乎还是过于原则:首先对于"逃避债务"的界定,"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认定,都是很棘手的问题,实践中也较难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