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二、执行费(申请人不预交)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50元至500元
2、1万元以下:每件交纳50元
3、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100元
4、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2400元
5、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27400元
6、1000万元以上:执行金额0.1%+67400元
三、保全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2、1000元至10万元:保全金额1%+20元;
3、10万至89.6万元:保全金额0.5%+520元;
4、89.6万元以上:5000元。
四、离婚案件
1、一般情况:2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足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五、侵害人身权案件
1、一般情况:每件300元;
2、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