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委托书怎么写?

2024-08-31 09:26:42

法律分析:

迁户口委托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等情况。

2、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

3、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