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但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