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企业所有权结构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绝对控股型。这种模式的典型分配模式是创始人占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即67%的股份,合伙人占18%的股份,保留团队股份占15%;第二类:相对持有型。这种模式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51%的股份,合伙人占34%的股份,员工保留15%的股份;第三类:非持有型。这种模式的典型分配模式是创始人占34%的股权,合伙人团队占51%的股权,激励性股权占15%。该模型主要适用于合作伙伴团队能力互补、每个人能力较强、老板只有战略比较优势的情况,因此基本合作伙伴的权益相对平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