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抵押房产证能否寻求公证?

2024-08-31 09:23:32

房产抵押需满足登记条例,公证仅对签名有效。抵押期间转让需通知抵押权人,否则无效。转让所得价款应清偿债权或提存。抵押权存续期间未通知抵押权人的转让,抵押权仍有效,受让人可代偿债务。

法律分析

房产抵押是可以公证的,但是有效与否要满足下面条例: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不动产抵押要进行抵押登记,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即使做了公证,也是抵押无效。公证只是对协议书的签名属实予以公证,没有实际作用。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其次,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再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人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结语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需在签订后3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无效。公证只对协议签名属实,没有实际作用。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登记的抵押物需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抵押情况。转让未通知或未告知的行为无效。抵押人转让所得价款应提前清偿债权,超过债权部分归抵押人所有。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未通知抵押权人的转让仍可行使抵押权,受让人可替代债务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受让人可向抵押人追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不动产抵押要进行抵押登记,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即使做了公证,也是抵押无效。公证只是对协议书的签名属实予以公证,没有实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