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需看具体情况:若一方全款购房或父母出全款,房产登记在其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若出首付,婚后还贷且登记在其名下,则仍属于个人财产但需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分割;若双方共同买房或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
法律分析
婚前购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视具体情况判定,以下情形需考虑:
1、若一方在婚前全款购房或其父母出全款购房,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则该房产为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若一方在婚前出首付或其父母出首付购房,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进行还贷,该房产仍为该方的个人财产,但离婚时另一方可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主张相应分割。
3、若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或一方出资购房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相应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该内容由信金国律师和家和律云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