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

2024-08-31 09:23:02

乙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如下1、工程测量:控制测量、规划测量、地形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市政工程测量、线路与桥隧测量、矿山测量、水利工程测量、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地下管线测量;2、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房产测绘;测绘航空摄影:无人飞行器航摄;3、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软件开发、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一、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法人资格;2、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3、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4、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二、测绘资质申请流程1、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向县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提出初审意见提出测绘资质申请;2、测绘资质受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决定。3、测绘资质审批机关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或者其委托的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4、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批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5、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作出拟批准的书面决定,向社会公示7日,并于作出正式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三条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测绘资质审查、发放资质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