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为个人财产,但若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为个人财产;登记在夫妻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规定保护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的财产。
法律分析
1、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由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该方个人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果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该规定旨在保护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该内容由信金国律师和家和律云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