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被冒用时,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需承担责任。诈骗分子知道身份证号码、姓名对本人无害。《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居民身份证者将受罚款或拘留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证明身份证信息对本人无实质害处。
法律分析
1、诈骗分子知道了身份证号码、姓名,没有什么用,对身份证本人没有害。
2、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3、《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到一千元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这也表明诈骗分子知道了身份证号码、姓名是没有什么用处的,对身体所有人来说没有什么害处。
拓展延伸
应对被诈骗的情况: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并采取措施应对诈骗行为
在应对被诈骗的情况时,保护个人信息和采取措施是至关重要的。首先,立即采取行动,联系相关机构(如警方、银行)报案并告知他们您的情况。同时,尽快更改和加强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如修改密码、关闭被盗用的账户等。此外,监测您的银行账户和信用报告,及时发现异常交易或信用问题。同时,增强网络安全意识,避免点击可疑链接或提供个人信息给陌生人。最重要的是,与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咨询,了解您的法律权益和可行的法律救济途径。综上所述,通过保护个人信息和采取相应措施,您可以更好地应对被诈骗的情况。
结语
保护个人信息和采取应对措施是应对诈骗的关键。诈骗分子知道了身份证号码、姓名并不会对身份证本人造成伤害。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时,相关部门应核对证件一致性,确保持证人的权益。对于被诈骗的情况,及时报案并告知相关机构,同时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监测账户和信用报告,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了解法律权益和救济途径也至关重要。通过以上措施,您可以更好地应对被诈骗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条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