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2024-08-31 09:22:34

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分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