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度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2.超过36000-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203.超过144000-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69204.超过300000-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319205.超过420000-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529206.超过660000-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859207.超过960000元的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81920换算成月的综合所得税率表1.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2.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103.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4104.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2660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4410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71607.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5160根据预扣预缴法,个税的计算公式如下: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累计应发税前工资—累计个税起征点—累计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可以免征、减征个税的情形免征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3.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