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自书遗嘱如何做鉴定?
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所以,你必须准备好鉴定所需材料,并交纳鉴定费用。当然,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二、遗嘱无效的九种情形:
(一)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
(四)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五)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六)多份遗嘱的内容冲突造成的遗嘱无效
(七)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
(八)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九)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对自书遗嘱做鉴定的话,可能是和遗产相关的这些利害人认为遗嘱是伪造的,但笔记鉴定的申请过程倒是也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的复杂,为了能够在诉讼活动开始后占据相对主动的境地,前期准备正确的时候最好就先拿到关于自书遗嘱的鉴定结论比较好。
自书遗嘱无效,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情况变化致使遗嘱无效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内容不合法致使遗嘱无效
1、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遗嘱见证人订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份额,因此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遗嘱无效。
3、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三)前后矛盾导致遗嘱无效
1、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只有最后的遗嘱有效。
2、公证遗嘱效力最大,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四)欺诈行为存在导致遗嘱无效
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2、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