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报案人不愿意公开自己身份的,公安机关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一百七十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并在材料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