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施工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1、项目施工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地已依法取得;(3)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获得批准;(4)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5)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6)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及工程量清单;(7)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已拟定并发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1、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2、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3、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4、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