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派出所做完笔录回家之后会怎样
1、派出所做笔录如果如果本人没有违法行为,只是协助调查,也没有受到过任何处罚,不会有影响。如果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定罪等是有影响的。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二、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要求去做笔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四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给犯罪嫌疑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如记录有差错或者遗漏,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更正或者补充,并捺指印。笔录经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捺指印,并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讯问笔录上所列项目,应当按规定填写齐全。侦查人员、翻译人员应当在讯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讯问犯罪嫌疑人,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录音、录像。
第一百八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侦查人员也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犯罪嫌疑人应当在亲笔供词的末页签名(盖章)、捺指印。侦查人员收到后,应当在首页右上方写明“于某年某月某日收到”,并签名。
因此,口供笔录必须交由犯罪嫌疑人看,如记录有错误,可以修正后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