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房产则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一、离婚分割房产有哪些情形?
婚前购房:
1、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一方父母登记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5、登记前双方父母买的房子,在双方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婚后购房:
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但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二、共同出资买房,共同还贷款的所有权归谁
共同出资买房,共同还贷款,房子的所有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工资、奖金等报酬。两人用这部分资金共同出资,共同还贷,事实上是属于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用共同财产出资及还贷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购买的房产,是属于共同财产,所有权归夫妻双方。
三、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只要没有事先出具特殊书面约定,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在婚前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买房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下: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关的规定,视为只对本人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