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有配合公安调查,变网逃犯人,罪名是严重的。根据现行相关法律限定,网上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迅速查看、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对符合上网要求的在逃人员,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