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了离婚还退彩礼吗?

2024-08-31 09:15:14

要看具体的情况。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一般情况下,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同居两年以上,或者甚至有生育子女,分手时女方都可以不返还彩礼。

3.男女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是有同居生活,并且彩礼钱也是在两人同居生活时期接收的,那么这种情形在离婚的时候彩礼也是不需要归还的。

4.男方在结婚之前付了彩礼钱给女方家庭,但是导致自己家庭非常困难的,离婚时女方就需要归还彩礼钱。

5.在婚姻关系依然保存的情况下,女方死亡之后,彩礼也是不需要归还的。但是,这种情况如果婚约人在死亡之前已经向法院起诉的除外。

因此,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这个问题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给付彩礼与借婚姻索取财物、包办买卖婚姻等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它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而且很多并非自愿给付。彩礼习俗虽然法律不鼓励,但考虑到在广大农村普遍存在,因而不宜予以全部否定。

一、退彩礼要注意什么

司法实践中,法官会依据男女双方是否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来判定需返还的彩礼数额。若女方有证据证明将收取的彩礼用于置办家具和日常开销上的,在判定返还彩礼数额时会酌减。法官在衡量返还彩礼数额时,女方是否怀孕、是否生育子女也是应考虑的因素。如果女方怀孕后流产或者怀孕后生育了子女,一般对男方返还彩礼诉请不予以支持或者部分予以支持。男女双方是否存在过错,从而导致结婚目的不能实现,也是法官在审理婚约财产等纠纷案件时会考虑的因素。